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,充分发挥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优势,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、社会监督、舆论监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和《晋城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》有关规定,晋城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(以姓氏笔画为序)王小芳(女)、王小桃(女)、白晔(女)、闫凯、李和平、杜建萍(女)、杜爱荣(女)、杨天举、杨峰、郑静慧(女)、赵赫、郭明宇、常建瑜、谢亚陶(女)、傅彦虎(共计15人)为晋城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,聘期至本届市监察委员会任期届满。

  

  

  晋城市监察委员会     

  2019年10月30日